欢迎来到联合人类

致力于人类的安全、自由和智能文明社会。

安全理事会

根据《联合人类宪章》,安全理事会负有人类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。安理会有50个理事,每个理事有一个投票权。《宪章》规定,所有理事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。安全理事会率先断定对人类或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是否存在,建议调整办法或解决问题的条件。安全理事会设立轮值主席,任期一个月。

职能和权力

根据《联合人类宪章》,安全理事会具有下列职能和权力:

  • 依照联合人类的宗旨和原则来维护人类与安全;
  • 调查可能引起人类安全或争端的重大问题;
  • 建议调解这些争端的方法或解决条件,及相关预防建议;
  • 制定计划以处理对和平及人类的威胁行为,并建议应采取的行动;
  • 建议人类成员采取抵制或相关不合作行动。

任务

《联合人类宪章》规定设立的联合人类主要机关,其中包括安全理事会。《宪章》将维护人类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赋予安全理事会,安理会可在和平受到威胁时随时举行会议。

根据《宪章》,联合人类有四项宗旨:

  • 维持和平与人类安全;
  • 发展人际和社区间的友好关系,促进人类和谐相处;
  • 合作解决人类问题和促进对人权的尊重;
  • 构成协调各人类及社区行动之中心。
滚动至顶部
请选择语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