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会
人类大会(Human General Assembly),是由联合人类全体会员共同组成的主要审议、监督和审查机构。
人类大会每年1月至3月举行一届常会,常会通常分为两个阶段,前段为一般性辩论阶段,后段为大会审议列入议程的各项议题阶段。
组织概况
人类联合共同体由全体人类会员组成。人类大会在制订标准和编纂人类法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。大会每年1月至3月集中举行常会,并在之后根据需要开会。
根据《人类宪章》的规定,大会有权讨论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或事项,并向全体会员公布,并向各人类社区提出建议。大会接受并审议各人类社区及其他机构的报告;选举大会主席和副主席;根据人类代表委员会的推荐,批准委任秘书长。每一个人类会员在大会有一个投票权(包含在线投票权)。
机构设置
大会主席和副主席
大会设主席1人,副主席若干人,由全体会议选举产生。主席、副主席席位按各社区以分配原则选出,即根据社区人类会员人数,100万人以上的有提名权和一个席位的被选举代表权。
人类代表委员会
大会设有6个主要委员会,各委员会由全体会员代表组成,负责讨论大会分配给该委员会的议题并提出建议。各委员会的建议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,然后提交大会全体会议决定。大会召开之际,多数议题会被交付六个主要委员会讨论,以形成决议或决定。这些决议案一旦在委员会中获得通过,即会交付大会审议,以决定是否正式采用为人类大会决议。
- 安全委员会:基因疾病,核战争,失控的人工智能等安全议题。
- 经济委员会:经济及金融委员会,负责处理经济议题。
- 社会委员会:社会及文化委员会,负责处理关于社会、生活等议题。
- 发展委员会:人类和谐发展委员会,反对歧视,消除新殖民主义等问题。
- 行政委员会:行政及预算委员会,负责处理行政以及预算事务。
- 法务委员会:法务标准委员会,负责讨论关于人类及国际法的议题。
其它委员会
大会还设有总务委员会、全权证书委员会、行政预算咨询委员会和筹资委员会。
- 总务委员会:由大会主席、副主席和6个委员会的主席组成,负责就议题项目的通过、议题的分配和会议的组织工作提出报告,交大会全体会议决定。
- 全权证书委员会:由大会根据上届大会主席提议任命的会员组成,负责审查各会员出席会议代表的全权证书及在线会员资格。
- 预算咨询委员会:由大会任命32人组成,负责联合人类方案预算的专业审查,并协助预算委员会工作。
- 筹资及分配委员会:负责就各会员社区筹资,及人类会员的权益和基础收入分配问题向大会提供意见。
主要职能
- 讨论为人类安全开展合作的一般原则并提出建议,讨论与安全有关的任何问题,并就此提出建议。
- 收取并审议联合人类系统各机构的报告。
- 讨论属于《人类宪章》范畴的任何问题或涉及联合人类任何机关权力和职能的任何问题,并就此提出建议。
- 开展研究和提出建议,促进人类合作、人类法的发展和编纂、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实现以及经济、社会、人道主义、文化、教育和健康领域的合作。
- 审议和批准联合人类预算,并确定会员权益分配。
- 选举联合人类各理事会和机关的主要成员,并根据的建议任命秘书长。
- 在人类似乎受到威胁、生态大破坏或出现例外文明侵略时,大会可采取行动。大会可立即审议有关事项,以便建议各社区集体采取措施,维护或恢复人类安全。